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003399威尼斯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安排,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民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推动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74.2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74.29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5万元,增长35.5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追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费;二是追加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87万元,占96.0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93万元,占3.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32万元,占43.27%;项目支出722.73万元,占56.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0.9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30.9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7.06万元,增长34.6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追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费;二是追加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62%。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7.06万元,增长34.6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追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费;二是追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7.61万元,占98.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9.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追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费;二是追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08.24万元,占41.29%;项目支出722.73万元,占58.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9.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13.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3.3万元,支出决算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派车范围和相关规定,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进行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32.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67.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7万元,降低58.33 %,降低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2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7万元,降低50.95 %,降低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派车范围和相关规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2021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7万元,降低50.95%,降低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后的派车范围和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6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执行良好,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良好,具体包括: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主要包括1.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让走街串巷成为常态;2.以宜居宜业为导向,让共建共治成为常态;3.以提升素质为导向,让法治管理成为常态;4.以载体创新为导向,让全民参与成为常态。二是弘扬道德风尚,打造“好人之城”。具体有:1.发挥先进典型作用,汇聚道德力量;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3.打造文明创建品牌,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三是注重价值引领,培育时代新人。主要内容包括:1.全面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要求;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3.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4.大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四是拓展志愿服务,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主要内容包括:1.着力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2.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3.着力推广志愿服务典型经验;4.着力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化精准化建设;5.着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时缺少整体规划,预算内容在执行阶段有所调整;二是经费使用未达到序时进度;三是项目效益指标没有设定具体的、可衡量的且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考核标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的质量,提供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序时进度;三是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细化项目绩效指标,丰富和完善指标内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专项经费、合肥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礼遇帮扶资金、合肥文明网经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全市志愿服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费、合肥市文明办专项设备购置经费、学雷锋志愿服务项目扶持经费、学校少年宫建设及运营经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专项经费等1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41.8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8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减少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8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